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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关于领取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地)人事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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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2023年5月25日开始领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便捷考生,目前证书发放提供寄送发放和现场发放两种形式,供考生自主选择。自愿选择寄送发放的考生,搜索添加陌陌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即可申领证书寄送业务(证书寄送送达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凭身分证签收)。选择现场发放的考生,需持身分证到报考时所选“报名地市”对应的考试管理机构发放(节假日休息)ks免费业务平台,详尽地址请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市地考试中心咨询方法”查看。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

上海

关于2022年度我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含增报专业)的寄送通知

有关考生:

2022年度我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含增报专业)寄送网上预定工作已结束,证书已交邮局分装,预计将于本周寄送。代办寄送业务并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本周登陆证书网上寄送系统:

(),在“我的订单”内查询电邮编码,按照电邮编码拨通11183或登陆中国邮政速递货运官网(网址)查询电邮投递进度,注意查收。

错过申领本次网上寄送的考生,可通过邮政部门的服务邮箱(tjsems@163.com)申领证书补寄业务,具体形式如下:将寄件人信息(姓名、地址、电话)和考生信息(姓名、电话,报考证书的种类、年份、身份证号、管理号)发送至该邮箱,邮局将在一至两周内将证书拿走,考生可在收到证书后,收取寄送费用。运费标准按照邮局有关规定执行。

寄送过程中形成的问题,可拨通邮局电话022-24013672进行咨询。

原文链接:

广州

关于发放广东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广州市2022年度全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去年起试行EMS寄送,现将发放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书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实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形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丢失、损毁,或则逾期不发放的,不再申领补发。

二、纸质证书

即日起考生本人可通过手机扫描以下“证书预约快件申请”二维码,在线填写考生姓名和报考护照号后八位,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快件下单申请,勿必提供确切的收件信息。

(以上二维码仅供2022年度全省一级建造师证书EMS寄送服务使用)

1.快件费用(到付)由考生承当,费用标准以EMS官网公布信息为准。在完成运费支付后,投递员将向寄件人提供邮政定额收据。

2.关注EMS陌陌公众号,通常可在下单申请后72小时左右通过预留手机号码注册查询货运信息;假期及节假日仅受理快件下单,不邮寄,时间相应延长。

3.发觉货运信息异常及定额收据问题,请联系邮政速递咨询,电话:15221731700。

4.考生本人持有效身分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缴纳快件(增报专业考生袋内装有合格证明一份;全科专业考生袋内装有资格证一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不再配发)。

监督电话:12333

广州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3年5月24日

原文链接:

山东

各有关考生:

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且出席考后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23年5月10至26日登陆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综合服务平台()“业务代办--纸质证书寄送”模块,申请证书寄送,费用自理。

待我中心收到国家部委的资格证书后,将按照考生提供的信息给以寄送。逾期未申请寄送的,我中心会将证书寄送到设区市领取点,考生可抵达发放。请关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湖北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4月27日

官方原文:

青海

无异议的人员于2023年4月24日9:00至5月12日24:00前登陆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一侧“网上考务”栏目中的“证书代办”按钮,选择证书寄送(证书寄送操作手册)(需提醒考生注意,寄送申请代办为考生证书发放形式的选择确认,需待国家证书寄到各市区后再统一发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证书寄送的,由本人到报考点现场领取证书。

原文链接:

上海

关于发放上海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明)的通知

诸位考生:

出席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2023年5月25日起,可采取寄送或现场的形式代办证书发放事宜。

一、邮寄发放

请须要寄送领取证书的考生扫描下方邮政速递二维码代办职业资格证书寄送业务,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EMS“货到付款”的形式寄送考生的合格证书以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为确保证书安全,领取证书时寄件人需出示考生本人身分证原件。

二、现场发放

本次证书原则上采取寄送的形式发放,确有特殊情况须要到现场发放的,请发放人员正确配戴口罩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调度管理。

发放时间及地点:自2023年5月25日起,周日至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1:30、13:00-17:00,在上海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一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领取证书。

需携带材料:

1.本人发放的,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市民身分证原件、一张2寸近日彩色免冠护照相片。

2.取代别人发放的,需持代领人及考生有效期内的市民身分证原件、考生的一张2寸近日彩色免冠护照相片。

注:

2寸相片用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齐领取,由本人存入个人档案。

三、特别提醒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要求,自2021年12月16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图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通知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实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依照原形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丢失、损毁,或则逾期不发放的,不再申领补发。

咨询电话:0411-39997611。

上海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4日

原文链接:

石家庄

关于发放新乡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明)的通知

诸位考生:

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领取ks免费业务平台,证书将采用现场发放或申请免费寄送形式发放,请广大考生早日办理。

一、现场发放

(一)所需材料:身分证原件(个人委托别人代领的,需代领人与被代领人身分证原件)。

(二)发放地点:石家庄市博山区西支路119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邮政窗口。

(三)发放时间:2023年5月25日-6月25日(周六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9:00-11:30,晚上13:00-17:00。

二、申请免费寄送

1、申请时间:2023年5月25日-6月25日,证书寄送申请系统入口;若果在登陆界面碰到问题,请换个手机号重新注册登入即可,咨询电话:0533-12333。

2、邮寄服务提供商:中国邮政速递(EMS)代理寄送,使用实名制寄送。

3、填写说明:请依照提示确切填写信息,便于证书快速顺利送达,因投递信息有误或则不详造成证书未能送达的,由本人承当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