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脑炎疫情每晚的变化
挑动每一个人的心
依据无锡官方最新实时数据统计
截止2020年1月31日24时
苏州再新增1例确诊病例
目前,无锡累计确诊病例达6例
苏州最新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一:男,38岁,四川籍,现住苏州开发区。1月16日-19日在成都与诊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史。1月31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病例,目前在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诊治。
苏州往期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二:男,59岁,四川人,现住常熟开发区。1月18日-23日赴广东九江市。1月30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病例,目前在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诊治。
病例三:男,43岁,四川人,现住苏州市周市镇。1月19日-28日赴浙江庄河市。1月30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病例,目前在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诊治。
病例四:女,64岁,现住苏州市玉山镇。1月14-17日赴浙江荆州。1月29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病例,目前在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诊治。
病例五:男,64岁,河北籍,现住常熟开发区,1月28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病例,目前在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诊治。
病例六:女,62岁,广东籍,现住常熟开发区,1月28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病例,目前在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诊治。
目前,6位病人病况均稳定,共追踪密切接触者53名。
如今到了疫情防治的关键时刻
为更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苏州再出重拳
部份人员无证明一律严禁入昆
所有新村只留一个出入口
严禁交易野生植物
不配合居家隔离被依法强制隔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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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人员无证明一律严禁入昆
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疫情防治工作指挥部,市公安局、交通局、卫健委:
为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疫情防治,着力做好高速道路出入口、道路卡口及城市重要站场的入昆人员管控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高速道路出入口、道路卡口、重点站场查验须严格核验入昆人员身分证,对于敏感地区人员,还需提供在我市居住或工作的证明,如未能证明,疫情防治期间一律严禁步入我市。对于符合入昆条件的人员要进行寻问、测量温度。
2、发现湖南籍及广东史人员,由卫生工作人员登记并将相关信息通知至居住地所在区镇、办事处疫情防治指挥部,由属地接转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3、若存在发热病症,由卫生工作人员登记并将相关信息通知至居住地所在区镇、办事处疫情防治指挥部。有车者,原车隔离,由属地接转至定点诊所发热门诊;无车者,由120接转至定点诊所发热门诊。
4、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应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配备一定数目符合转运条件的汽车,并及时完成转运工作。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哮喘
疫情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苏州所有新村只留一个出入口
苏州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暂停窗口现场服务
按照嘉兴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疫情防治期间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昆行审﹝2020﹞5号)精神,为有效遏止公共场所的疫情扩散,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治期间,进一步做好启东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含珠江路工伤仲裁服务大厅)的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大厅服务时间
2月3日-9日(不含节假日)的下班期间暂停窗口现场服务。以线上“不碰面”服务、电话咨询等形式举办,对非常重大、紧急事项的服务,可通过“预约”由专员办理。2月10日起,视疫情防治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现场窗口服务。
二、企业、市民线上代办渠道
1、电脑网页端:中国苏州网()的公共服务专栏办事系统入口的人社申报网上申报、以及便民服务的人社个人公积金查询等。
2、手机联通端:“昆山人社在线”微信公众号。
三、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电话详见各单位业务窗口电话。
四、暂停窗口现场服务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日
苏州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暂停窗口现场业务
按照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精神和市脑炎疫情防治指挥部《关于延后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开放时间的请示》的批示要求,为有效遏止公共场所的疫情的扩散,着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3日-9日(不含节假日)的下班期间,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暂停窗口现场业务,以线上“不碰面”服务、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等方法举办。2月10日起ks免费业务平台,视疫情防治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现场窗口服务,现就疫情防治期间公积金窗口业务代办提示和建议如下:
一、首选网上掌上代办优选“不碰面”办理
您可选择登入启东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网址::51891/ksggfw/dept/login)或中国苏州网(网址:),以及“昆山人社在线”微信公众号代办相关业务,如企业社会保险费申报结算、个人或单位参保证明、医保转院(含居外、驻外)及联网结算登记等。
二、先电话咨询再预约申领
对于可能需到大厅现场代办的事项,您可先电话咨询相关工作人员,我们将按照业务风险类别,尽最大可能提供寄送、电话、微信、QQ等方法灵活代办。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下班工作时间,望理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公积金窗口常见业务咨询电话:
三、集聚业务延迟代办
2月份企业员工养老保险退职审批、待遇核定及其它关联业务,暂定2月21日后开始申领,确因疫情缘由不能及时代办的,可以延后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延后代办不影响退职人员相关待遇的享受,对符合退职条件的人员在延后代办期间,社保待遇暂不中断。同时,2月份各种养老金领取调整至2月9日发放。
四、可缓办业务延后办
您如有一些暂时不影响公积金权益、不急需代办的业务,如未到代办退职时间点的公积金关系转到转出、多地重复交费的退钱业务等,建议您适时延后代办。
五、改变现场代办模式
待服务大厅开放后,对必须到大厅现场代办的业务,为尽可能降低您在服务大厅逗留时间,增加交叉感染风险,对即办件快速代办,对限时代办的业务,我们将留下您的联系方法,办结后及时反馈。
六、优化调整原有代办事项
1、医保报销区镇、农商行医保金融商场每笔受理金额从5亿元提高至10亿元;
2、职工社保急诊三类特殊病种下放至四家省级诊所端受理(市三院、市西医诊所、市二院、市医院);
3、腹透液、器官移植抗排异药品供配由每月申请一次调整为每三月一次。
4、延后受理常年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和居家护理服务业务,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治形势另行通知。
七、涉疫业务红色通道
对于涉及疫情的公积金业务,如诊断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哮喘病人社保待遇的处理,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脑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认定工伤后支付工伤待遇的,我们将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做好医保经办工作。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日
苏州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暂缓代办业务
为有效防治新冠脑炎疫情的扩散和漫延,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按照嘉兴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疫情防治期间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昆行审【2020】5号)精神,苏州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含芜湖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崂山路9号丹阳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的服务工作调整如下:
一、企业用工备案:暂停企业用工登记申领。
二、失业登记:暂停办理。
三、失业保险金申请:掌上代办。搜索“昆山人社在线”微信公众号,步入“办事大厅—失业金领取”进行代办。咨询电话:57552483
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交费:延迟代办。一月份代办过参保交费登记,因疫情防治难以及时缴纳的,可在2月21日开始进行缴纳。
五、灵活就业人员退职申请:延迟至2月21日起开始受理。对于急需代办的退职业务,经电话申请登记后,提供寄送、QQ、微信等方法灵活代办。咨询电话:57506227
六、退休档案查询:暂定延迟至2月21日起开始受理。疫情防治期间,档案现场查询和退职人员档案查证业务延迟代办。咨询电话55213532;
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可通过电话咨询居住地社区(村),打算须要递交的相关材料,预约现场代办时间。
八、技术技能提高补助申请:
1、培训机构申报。通过寄送提供申报资料代办;
2、个人申报。通过qq邮箱,上传补助申请表、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银行卡相片等材料代办。qq邮箱:2633826405@qq.com,咨询电话:57592089、57598082。
九、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1、高校结业生服务:结业生三方合同鉴证、毕业生报到(落户)业务请拨通咨询电话:55137206。
2、人才引进(落户):咨询预约电话:55137206、55137362。休假前已提交的申报材料,初审通过且公示届满后可进行网上预约。网上预约通道:苏州人才网()-“公共服务”。
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档案催办、档案托管、归档材料申报、出具证明、档案查借书等档案相关服务咨询电话:55137776、55137206。
十、就业创业补助申报:申报人可向所在社区(村)电话预约现场代办时间,或通过寄送形式提供一次性开张补助、创业公积金补助、创业房租补助(非进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营运补助、创业推动就业补助、创业担保按揭担保额补助、创业注销补助等申报材料。
十一、“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期间现场急聘活动延后举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苏州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日
苏州市工伤认定中心业务延后代办
鉴于1月24日全国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风波一级响应机制,为严格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止人员集聚造成交叉传染,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延后举办我市劳动能力鉴别集中复检工作,劳动能力鉴别办结期限相应延后。恢复劳动能力鉴别集中复检的时间,将按照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请你们理解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疫情防治工作。由此引起的不便,敬请广大企业及员工谅解。祝你们新年快乐、平安健康!
特此通告!
苏州市工伤认定中心
2020年2月1日
苏州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现场暂停服务
全市广大企业、群众:
市行政服务大厅是服务企业、群众办事的公众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是防治的重点区域。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疫情传播,依照省、苏州和省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治工作实际,现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服务时间做出如下调整:
自2月3日起,暂停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现场服务和暂停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场各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大力提倡“不急事项延迟办、紧急事项咨询办”,鼓励广大企业、群众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方式,申报代办业务。2月10日起恢复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服务(具体视疫情防治形势变化)。公共资源交易具体恢复时间,请及时关注各种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网上办
可通过多种方法进行网上办事、移动办事。
1、昆山政务服务网(szks.jszwfw.gov.cn)
2、“江苏政务服务”APP
3、“政务苏州”微信公众号
4、公共资源交易“昆易采”APP
5、不动产登记业务可以通过网路、微信和APP等多种方法查询补办。具体可参阅:
6、人社相关业务代办可以通过:
(1)登陆中国苏州网()ks免费业务平台,将键盘置于公共服务-点击办事系统入口-人社-公积金网上申报;
(2)登陆中国苏州网(),将键盘置于公共服务-点击便民服务-人社-个人公积金查询
(3)手机联通端代办渠道:苏州人社在线陌陌公众号
线上预约办
步入“江苏政务服务”手机app,选择“昆山市”站点下的“服务集群”功能,在“本地服务”里选择“政务服务预约”功能,即可在线预约市市场监管局、市民局势、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事项。
电话咨询预约办
居民在“网上办、掌上办”过程中如遇见问题,或确有须要到窗口代办的紧急事项,可拨通以下咨询电话,各窗口值勤工作人员将为您进行业务代办咨询、预约和指导。
自助办
政务服务“24H”自助服务区(苏州市前进东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D幢的1楼)。可申领公安、人社、税务、法院、自来水公司、电力、不动产登记等9个部门的60余项业务。
帮办办理
对非常重大、紧急事项的审批服务,将由专员办理,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注意事项
当前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疫情防治形势严峻,为守护进厅办事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健康,进厅现场办事人员须佩带口罩,在预约时间段,统一从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南门进出,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温度测量、实名健康登记,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完成业务补办。大厅将根据防疫要求定时做好消毒举措,窗口工作人员佩带口罩上岗服务。
各区镇审批局(行政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分中心政务大厅按属地管理原则,着力强化大厅防治工作。
请广大居民大力支持,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疫情防治工作。给您引起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2月1日
苏州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暂停服务
依据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疫情防治指挥部《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疫情防治工作的通告》(第3号)等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2月9近日暂停苏州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医调委)、非诉讼纠纷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法律服务需求可拨通公共法律热线12348或登陆广东法律服务网(上海站)()。特殊情况可拨通以下电话咨询预约申领:0512—57596173(法律援助中心),0512-57380506(调解中心、医调委、非诉讼纠纷服务中心)。
二、2月9近日暂停苏州市国信公证处、正信公证处线下业务代办,如有特殊情况可拨通电话0512-57391234、57991318预约申领,相关公证事项也可网上申办()。
三、2月9近日苏州市社区矫治中心采用预约形式进行入矫报到,可通过拨通0512-57507629、57991376进行电话预约。
四、2月9近日,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原则上以书面申请为主,不接受当面提交材料,请将相关材料寄送至芜湖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苏州市前进东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B座520室),可拨通电话0512-57507615进行咨询。
五、昆山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暂停开放,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六、因特殊须要预约来办事人员应佩带口罩并接受温度测量,不配戴口罩或发觉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病症者,将暂不接待。
疫情防治特殊时期,守护您的健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严格落实防治举措,竭力有序搞好各项疫情防治工作来保护您和别人的健康,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苏州市司法局
2020年2月1日
苏州暂缓线下职业培训、暂免职业资格认定…
为贯彻落实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疫情防治工作,按照上级人社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治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职业培训工作
1、疫情未解除前,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一律暂缓组织举办线下集中培训,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机构妥善做好相关人员宣传解释工作。
2、如需咨询职业培训相关业务,建议秉持“不碰面”办理原则,请先电话(57550131)联系工作人员,我中心将依据业务类别,尽最大可能提供寄送、电话、QQ、邮箱等形式灵活申领。
二、技能鉴别工作
(一)鉴别考评工作
1、暂停全市职业资格评价工作。请相关申请鉴别考评机构妥善做好考生的宣传解释工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暂停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3、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0日期间举办的全国统一鉴别(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保安员)个人网报考生的报考资格现场初审改为网上初审,请个人网报考生(只针对考点选择上海的考生)将本人签字的《资质初审表》及所考取职业等级申报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照相后以电子电邮方式发送至邮箱:
1339504566@qq.com,并在短信“主题”标明:考生本人姓名+考取职业等级+个人联系方法。网上初审截至时间以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别中心最新公告为准。
(二)证书服务工作
在疫情防治期间,为降低人员接触,暂缓结婚、补证及换证等证书服务工作,如有急需等特殊情况,相关机构和考生个人可按以下方法申请证书服务:
1、证书发放
先电话(57590010)联系查证证书情况,确认后由我中心安排证书寄送。
2、遗失补证
先电话(57590010)联系查证证书信息,确认后将《遗失申请》、2寸护照照等材料寄至苏州市前进东路1801号D座苏州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1102技能鉴别科,待材料初审、证书复印完成后由我中心安排寄送,寄送证书寄件人须为获证本人。我中心将按照职业(工种)情况补发职业资格证书或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丢失证明。
3、错证换发
先电话(57590010)联系查证证书信息,确认后将错证原件及正确信息材料等寄至苏州市前进东路1801号D座苏州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1102技能鉴别科,待材料初审、证书复印完成后由我中心安排寄送,寄送证书寄件人须为获证本人。我中心将按照职业(工种)情况换发职业资格证书或出具职业资格证书换发证明。
三、人事考试工作
人事考试相关工作暂缓进行,如有疑惑,请咨询(57518795)。
苏州人社
2020年1月31日
苏州严禁交易野生植物
当前,苏州市上下众志成城举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麻疹疫情防治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严禁野生鸟类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省疫情解除期间,苏州全市严禁野生植物交易活动。为坚决杜绝疫情漫延势头,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觉遵循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公告》规定,防止非法捕杀、驯养、收购、贩卖、加工、运输野生植物及其制品等行为。
●各地繁殖饲养野生鸟类场所施行隔离、清洁、卫生消毒、监测防疫和疫病防范等工作,禁止野生鸟类对外扩散和转运走私,阻断疫源野生植物与家畜家禽和人的接触途径。
●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禁止任何方式的野生植物交易活动。
●发现违规违法交易野生植物的,可通过12345居民服务热线或平台举报。
●如有违犯上述严禁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取缔,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给以整治、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苏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0年1月31日
呼吁免除住户房租
不配合居家隔离被依法强制隔离
特别时期
对从广东来昆、去过浙江
以及途经湖南的人员来说
居家隔离不多于14天
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
但是
一直有少数人不顾自己和别人健康
拒不配合
只好被依法强制隔离!
高新区
1月30日晚,李某(四川籍)夫妻搭乘火车从云南至芜湖火车总站,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说服李某夫妻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未果。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筹)在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现场,再度要求李某夫妻主动配合。在反复劝阻仍然无效后,执法球员根据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风波一级响应机制,对李某夫妻采取强制举措,带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花桥经济开发区
胡某甲1月24日抵达武汉长沙,1月26日返回花桥。按照疫情防治相关要求,社区工作人员要求其与妻子陈某甲不要外出,不要串门,推行14天的居家隔离,并张贴封条,指出在居家隔离期内严禁破坏封条开门外出。1月31日,在检测中发觉胡某甲已撕毁封条,且心态恶劣,其母亲作为隔离人员,不违背居家隔离规定私自外出。警察紧急召回其母亲,并将两人带往隔离点强制隔离。
张浦镇
秦某(山东籍)1月22日乘火车从上海至苏州,且离开北京前,曾抵达河鲜市场,社区工作人员立刻要求其自行居家隔离14天,不得外出,并派专人督促。但是隔离期间,秦某家人拒不配合隔离,要求自由外出。社区工作人员反复劝阻,但秦某家人挂断电话,不听劝告。1月29日上午,秦某夫妻被依法强制隔离。
同里镇
宫某(男,河南襄城人)于1月26日自驾从北京回同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安排专人进行关注,并要求其自行居家隔离14天。期间,宫某拒不配合执行隔离,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劝阻,宫某仍不配合。根据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风波一级响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预防法》,由公安部门配合疾患预防治制机构果断采取举措强制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
巴城镇
1月26日,陈某一家四口从云南自驾回苏州巴城长住地。社区工作人员获知情况后及时上门登记并告知其做好居家隔离,但陈某一家拒不配合。其间,陈某多次不戴口罩在新村遛弯,其女儿不戴口罩下楼打闹。辖区分局和社区工作人员、周边群众反复解释劝阻,陈某仍不配合且心态恶劣。随后,陈某一家被强制执行定点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苏州所有的疫情防治举措
都是为了你们的健康
虽然居家隔离
有社区工作人员提供的暖心服务
仍然可以很舒心
↓
登记被隔离村民日常生活需求▲
送菜上门▲
为被隔离村民送药上门▲
上门收垃圾▲
送快件上门▲
同心协力,绘就大爱
日久见人心,患难见真情
不仅一线抗“疫”人、社区工作者……
越来越多的热心群众
尽自己所能,共同守护启东
只为苏州能有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工作环境
居民附送消毒设备▲
热心群众自发送口罩、奶茶等看望品▲
居民送防护衣、防护手套等疫情防护物资▲
热心群众为疫情防治工作人员免费提供餐饮服务▲
热心女子送交警口罩▲
热心居民为巡逻警察送蔬果啤酒▲
志愿者向环卫工人送上口罩▲
复工将至
最后,kb君为你们送上回程防护手册
希望能帮助到正式回程的你
众志成城,科学预防
共同守护我们佳苑的商洛
攻坚战“疫”,无锡仍然在战斗!
上海加油,中国加油!